当事人因组织他人“跑分”,即组织租借银行卡为他人接收、转移不法资金,且涉及电信诈骗、敲诈勒索两类犯罪的赃款,被检察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更为棘手的是,当事人在本次涉案前,还曾在异地参与“跑分”,被外省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此次外省将案件移送一并处理,当事人面临两次“跑分”行为的刑事追诉,法定刑很可能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难度颇高。
曹頔繁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查阅案卷材料,对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扣押物品清单等全部证据进行仔细核对。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精准锁定了案件关键的从轻、减轻情节。曹頔繁律师发现,当事人是被上游找到,以组织他人“跑分”帮助上游洗钱,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还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态度良好;并且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同时,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具备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庭审中,曹頔繁律师围绕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等核心辩护要点,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系统阐述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的理由。他详细论述了当事人在案件中的作用、洗钱的链条,清晰说明当事人为何应当认定为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具备多项从轻、减轻情节。即使将当事人两次“跑分”的两个案子一并审理判决,也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对应处以罚金,实现了重罪轻判、罪责刑相适应的理想辩护效果。相较于当事人原本可能面临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结果无疑是巨大的胜利,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幅减轻处罚的机会,也充分体现了曹頔繁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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