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老板的单位行贿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B公司、C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承揽土地整理项目过程中,由实际控制人张老板向国家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共计折合2134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还建议对张老板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刘茂峥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梳理案情,凭借他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提出了一系列有力的辩护意见。他指出张老板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事实,悔罪表现明显;积极配合退缴不正当收益2000万元,最大限度挽回影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建议法院对张老板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刘茂峥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张老板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在行贿数额超2000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刘茂峥律师通过专业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
刘茂峥律师处理的案件远不止这一件。之前有个张X涉嫌挪用资金一千多万元的案件。公安机关指控张X在实际管理A公司期间,未经股东同意,挪用公司资金共计一千多万元归个人或其控制的公司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或用于经营活动,涉嫌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刘茂峥律师发挥他擅长从复杂案情中抓住关键突破口的专业特点,全面阅卷、梳理银行流水、核对每笔资金走向,发现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涉案款项具有“挪用”性质,大量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往来流转,并非个人占有、使用,关键事实未查清,证据链条无法闭合。刘茂峥律师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书面辩护意见,明确提出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完全采纳了刘茂峥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张X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刘茂峥律师通过精细化辩护,成功促使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保住了当事人的名誉、工作与自由。
还有一起公职人员张X涉受贿、洗钱双罪并罚的案件。被告人张X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某单位基建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32.5万元;后为掩饰、隐瞒受贿赃款来源,将赃款转移至他人账户再迂回转回,公诉机关指控其同时构成受贿罪、洗钱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案发前,被告人已向行贿人退还赃款78万元;到案后,其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委托家属退缴剩余赃款。一审阶段,刘茂峥律师凭借他庭审经验丰富的优势,提出辩护意见,指出被告人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前主动退还大部分赃款,案发后积极退缴剩余款项,悔罪态度明显;对洗钱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不服追缴金额部分提起上诉,刘茂峥律师继续代理二审,提出已退还的78万元不应再纳入追缴范围,一审混淆了“定罪数额”与“追缴范围”两个法律概念。二审法院经书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在二审法院认为处,待一审法院对本案执行时,依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追缴对象和方式。一审、二审法院均全面采纳了刘茂峥律师关于量刑从轻、从宽的辩护意见,在双罪名、数额巨大的情况下,实现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完全采纳,取得了最轻化辩护效果。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犯罪指控面前,证据和法律适用至关重要。像挪用资金案中,证据不足就不能认定犯罪;受贿洗钱案和单位行贿案中,对从轻情节的把握和运用能让当事人获得更有利的判决。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遇到刑事、民商事或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一定要重视证据收集,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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