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缅甸籍人员张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长期在中国境内从事中缅货币兑换生意,此前受朋友李X请求帮忙取款约300万元,获利3000元,还为他人兑换价值50万元的缅币。张X对中国刑法认知有限且身患重病,其家属多方求助后,委托了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忠宝律师。
李忠宝律师有着深厚的专业背景。他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本科,后在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在职研究生,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并且,他曾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先后在边防检查站、法制科、侦查队等部门工作。这段军旅经历让他对边境地区中缅货币兑换的交易习惯、民俗特点有着深刻了解,也深谙涉外案件的侦查流程与证据认定逻辑。
在这个案件中,李忠宝律师依托军旅生涯积累的边境执法经验和侦查思维,跳出常规辩护视角。他充分考量张X作为缅籍人士对中国刑法的认知短板,结合边境交易惯例,精准判断案件核心争议点——主观明知的认定。缅甸央行早已允许中缅边境使用人民币和缅元直接结算边境贸易,中缅货币兑换在边境属于常态化民间交易,这一背景成为本案辩护的重要基础。
作为律所主任,李忠宝律师亲自统筹全部辩护工作,牵头会见当事人、逐字逐句查阅全案卷宗,全程把控案件推进节奏。同时,他身为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裁判规则、主观明知的认定标准有着系统性把握,尤其擅长拆解此类案件的证据争议。
介入案件后,李忠宝律师结合最高检相关指导意见与司法解释,对全案证据进行精准拆解,提出三大核心辩护要点。一是张X缺乏帮信罪的主观要件,根据帮信罪“明知”的认定规则,其主观上并不明知所涉钱款可能涉及网络诈骗,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其已询问款项来源,且有合理理由相信款项来源合法,不存在推定明知的情形;二是中缅货币兑换是中缅边境常见交易行为,张X为他人取款、兑换货币均符合边境交易惯例,且仅获利3000元,报酬微薄,不符合帮信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倾向;三是张X身为缅甸籍人士,对中国刑法相关规定认知较弱,且身患严重疾病,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发,不应以帮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过程中,李忠宝律师以党员律师、律所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坚守辩护立场。他多次强调,辩护的核心是还原案件事实真相,坚守罪刑法定原则,既要打击网络犯罪,也要避免客观归罪,兼顾外籍人士的合法权益与司法人文关怀。他积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反复沟通张X身体状况对案件处理的影响,系统阐述边境交易惯例对案件定性的作用。
基于扎实的案件梳理、精准的辩护思路和充分的法律依据,李忠宝律师先后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交详实的辩护意见。在他的积极推动下,张X于2021年1月7日被依法取保候审。此后,李忠宝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针对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疑点,进一步补充辩护意见,强化辩护逻辑。最终,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充分采纳了李忠宝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于2023年4月6日依法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忠宝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是性侵类案件、毒品犯罪、诈骗罪、掩隐罪等方面有丰富实践经验。这次成功辩护不仅守护了缅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我国司法的公正与包容,体现了他以个案之辩,促公正之裁;求罪刑相适,护法治晴空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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