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晖,他自2002年起就踏上了执业之路,执业证号为14419200711710382,现就职于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他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尤其在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件,像强奸案、故意伤害案等都不在话下,同时在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民事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下面就给大家讲一个他曾参与的容留卖淫案。当事人在该案中是被告人。被告人在自己经营的场所内容留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被公安机关查处,涉案违法所得一万余元,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而且无前科、无暴力行为、无涉黑涉恶情节。当接到起诉书时,被告人,整夜都睡不着觉,担心自己会面临重判。
李晖律师在被告人家属的委托下介入了这个案件。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也就是拘留至批捕的37天内,李晖律师没有等卷宗到检察院才行动。他第一时间会见了被告人,这会见可不仅仅是简单的沟通。首次会见时,李晖律师向被告人讲解了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还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他在侦查人员讯问下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同时,李晖律师还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被告人焦虑的情绪。
之后,李晖律师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在阅卷过程中,他制作了“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把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一旦发现前后矛盾、逻辑不通或与其他客观证据相悖之处,就作为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他还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
庭审时,李晖律师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他围绕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家庭情况等角度提出从轻、轻刑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晖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被告人构成容留卖淫罪,同时认定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等情节,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两万余元。被告人原本担心会被判很久,没想到最终实现了轻刑快判。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也是打策略,这个容留卖淫案能取得这样的结果,靠的是李晖律师在各个环节的精细操作和专业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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