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楠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是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期间,他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两大核心板块。
先说一个劳动纠纷案件。王X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X月XX日期间,在锦州某城D区建筑工地担任工长,没和用工单位签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因为工伤及赔偿维权需要,王X委托李楠律师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和锦州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阶段,建筑公司极力否认用工关系,提出了多项核心抗辩。公司主张王X实际是关联公司锦州XX公司员工,和自己没关系;还说给王X发工资只是“代发”,不是因为劳动关系;并且提交了《收付款授权委托书》《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想证明案涉工程之前是XX公司施工,自己没参与前期用工。要是公司的抗辩成立,王X就没法进行工伤认定,后续的赔偿维权也就彻底没希望了,王X当时特别焦虑,感觉自己的权益要得不到保障了。
李楠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开始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针对性地制定抗辩策略。他先针对公司“混淆用工主体”的主张,提交了王X锦州银行工资流水,证明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期间,锦州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按月稳定给王X发工资,这直接体现了劳动报酬支付的从属性。接着,他用印有“某建筑”字样的工服照片、工地环保标识牌、项目部考勤管理记录做依据,证明王X日常接受某公司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符合劳动关系中“受劳动管理”的核心特征。最后,对于公司提交的《收付款授权委托书》《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李楠律师仔细查看,发现前者没有双方签字,形式瑕疵明显,后者工期与楼栋信息和实际施工情况都对不上,根本无法证明代发关系或前期施工主体,不具备证明效力。
庭审的时候,李楠律师紧扣《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大要件,清晰地论述了“主体适格、受管理、劳动属于公司业务组成”的完整逻辑,把公司所有的抗辩都给击破了。仲裁委经过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楠律师方的代理意见,认定王X与锦州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X月XX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这就为王X后续工伤认定、经济补偿等维权路径扫清了关键障碍。原本王X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现在成功确认了劳动关系,和之前的焦虑处境形成了鲜明对比。
除了这个劳动纠纷案件,李楠律师在刑事辩护和其他民商事纠纷方面也有不少成果。2025年,他为四级伤残老人涉嫌毁坏法院设备案精准辩护,让老人从轻量刑,只判了七个月;同年办理村文书涉案15万元、涉恶团伙关联等数罪并罚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判决。在民商事债权领域,他连续办结多起陈年借款案件,像处理拖欠13年的借款纠纷,即便有夫妻离婚逃避债务的情况,还是帮债权人全额收回本金及全部利息,对方上诉后,二审他硬核抗辩,最终保住了全部借款本息;还为企业追回拖欠近两年的62万货款,同步实现了利息保障;击破村委会连环抗辩,帮当事人收回30万土地承包费。在婚姻家事与抚养权争议方面,他也有很多成功案例。
这个劳动纠纷案子能成功,关键在于李楠律师全面梳理证据,精准找出对方证据的漏洞,并且在庭审中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让仲裁委认可了他的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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