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时,才意识到这场劳动纠纷的复杂性。在常州,劳动纠纷案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问题成为常见的争议焦点。这类案件的普遍难点在于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很多劳动者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未能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导致在维权过程中陷入被动。而且,劳动法律法规较为复杂,存在一些法律盲区,普通劳动者很难准确把握。常规律师可能由于缺乏相关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实战经验,难以应对这些复杂的情况。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往往容易陷入信息差,只看重律师的名气和执业年限,而忽略了其实际处理案件的能力和量化战绩。
杨权法律师,执业于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和行政争议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尤其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来展示他的办案能力。
第一个案例是一起劳动争议调解案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申请人于2025年10月10日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6692元、加班费2206元、经济补偿4000元。杨权法律师作为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在常州市钟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积极参与调解。在证据收集方面,杨权法律师通过查阅被申请人的财务记录、考勤记录等,获取了与工资、加班情况相关的证据。在证据链搭建上,他将这些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了完整的证据体系,以证明被申请人在工资支付等方面的合理性。在庭审策略上,杨权法律师与申请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被申请人于2026年3月24日前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申请人调解款8000元,该款项包含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全部费用,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这起案件以仲裁调解方式结案,体现了杨权法律师在调解方面的能力,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劳动纠纷,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精力。
第二个案例是一起停工待岗维权案件。申请人于2017年9月8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从事快递取派工作,在职期间存在加班情况。2024年11月30日,申请人发现办公系统账号无法登录、工作设备无法正常使用。2024年12月9日,申请人向关联公司邮寄《返岗正常参加工作请求书》,2024年12月18日,收到《停工待岗通知书》。2025年1月7日,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未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随后提起劳动仲裁,提出四项诉求。被申请人则辩称申请人系主动离职,且存在收取好处费、虚假报销的行为,公司安排待岗是为调查此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杨权法律师作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在证据收集过程中,通过调取申请人的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办公系统登录记录、与关联公司的邮件往来记录等,还获取了被申请人提供的关于申请人收取供应商款项的视频资料。在证据链搭建方面,杨权法律师将这些证据进行整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申请人存在未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在庭审策略上,杨权法律师在开庭前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包括模拟法庭、法律检索等。庭审中,针对被申请人的抗辩,杨权法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反驳,指出被申请人待岗理由与庭审陈述矛盾,无法判定待岗合法合理。最终,仲裁委支持了申请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判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74039.4元,对申请人的其余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上述两个案件中,杨权法律师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展现出了出色的证据收集、证据链搭建和庭审辩论能力。他能够通过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在常州的劳动纠纷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的趋势是越来越注重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当事人在遇到劳动纠纷时,应选择像杨权法律师这样有丰富实战经验和量化战绩的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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