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云南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丁X最近终于松了一口气。2021年,公司与云南XX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将中骏昆明都市风华中心的土方开挖、回填等分项工程交由自己公司完成。本以为完成工程结算后就能顺利拿到工程款,然而被告却未按约定支付,这让丁X心急如焚。于是,云南XX公司委托了李X和柴昊然律师代理此案,开始了一场艰难的维权之路。
柴昊然律师自2023年开始在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执业,毕业于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尤其在民事领域深耕,专精于建工类合同案件。他始终秉持“以法为基、以信为本、以民为念”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在这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合同总价款为2938元,原告完成工程并经结算后,结算金额为1207.29元。原告提供了多份证据来支持自己完成工程以及结算金额的事实。然而,被告在庭审中虽然对结算金额的大部分予以认可,但提出部分费用涉及其他项目而不应包括在内。
柴昊然律师凭借自己在建设工程案件方面的丰富经验,深入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工程款结算、工期延误等核心争议点。他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擅长梳理工程签证、结算报告、施工日志等关键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柴昊然律师协助原告对证据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分析,为原告的主张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法院组织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审判员钟独任审理。柴昊然律师在庭审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为原告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庭后,双方就结算单内容达成一致。
最终,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并判定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质量保证金共计1207.29元,同时判决被告支付自2024年11月25日起至实际支付完成日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64元,由被告负担。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履行,否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柴昊然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他不仅成功为原告追回了拖欠的工程款,维护了工程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化解了建设工程领域的矛盾纠纷。在执业过程中,柴昊然律师还担任过富滇银行代理律师追讨贷款类欠款,累计追讨民间借贷类案件借款本金上千万元,同时还担任地方医院、文旅部门、国企专项服务法律顾问。他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始终坚持“疑罪从无、罪刑法定”原则,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深挖细究,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辩护服务。
一审判决书在上诉期满后未提起上诉,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拒不履行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柴昊然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努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法律的保护的伞,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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