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XX公司、XX公司与宾馆公司就工程款支付产生分歧。2016年9月,XX公司、XX公司承包宾馆公司KTV工程,后因多种原因停工退场,各方就工程款支付问题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将赵XX支付的款项认定为代付款并抵扣,引发双方上诉。庞石磊律师作为XX公司、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四川大学法学专业的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民商事纠纷处理经验,深入研究历次审理材料,明确核心争议焦点。他强调生效判决已认定该款项为投资款,宾馆公司未提供足以推翻的证据,一审法院的认定缺乏依据。在工程造价方面,庞石磊律师仔细核对鉴定意见书,对宾馆公司的异议准备反驳证据。对于逾期付款利息,他准确适用法律,主张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其意见,纠正一审错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再审案件中,朱XX因300万元转款被二审法院认定构成不当得利。庞石磊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多年执业积累的专业素养和对法律规则的精准把握,全面梳理案件卷宗。他提交一系列关键证据,指出案涉300万元转款具有合法依据,是用于支付委托事项费用。同时,他指出二审法院采信未经合法质证的证据,程序存在瑕疵。再审法院经审理,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为朱XX免除了300万元及利息支付义务。
合伙合同纠纷中,王XX与陈XX、成都XX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伙项目到期后,合作方未足额支付款项。庞石磊律师精准定位维权方向,确定以司法审计为突破口。他积极协助法院及审计机构调取财务资料,确保审计顺利进行。庭审中,他结合《投资协议》等关键证据,充分论证王XX的出资事实和被告的违约行为。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XX支付合伙款项及逾期利息,庞石磊律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权益。
庞石磊律师作为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负责人,在这些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精准把握案件核心,制定合理的代理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同时也厘清了相关法律规则,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