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原告A因被告C资金周转向其出借资金,被告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偿还少量款项,尚欠三万余元本金拒不归还。被告以未实际交付借款进行抗辩,原告A陷入维权困境。
2018年执业的吴震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其中民间借贷等民商事诉讼类案件经验丰富。接手案件后,吴震律师开始了细致的审查工作。首先,他逐字逐句审查《借条》,发现借条内容完整、意思真实,明确了借款金额、用途、借款期限等关键内容,这直接证明了借贷关系的成立。接着,他锁定微信聊天记录的日期,发现被告在多个时间点多次确认欠款并承诺还款,进一步验证了借贷事实。然后,吴震律师调取微信记录,将其中被告的还款承诺与实际还款转账凭证进行交叉核对,发现被告的还款行为与借条和聊天记录相互印证。
比对过上千份类似证据的吴震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敏锐地察觉到被告抗辩的漏洞。他还申请调取气象数据,虽然此数据在本案中未直接关联借贷事实,但体现了他严谨的审查态度。之后,吴震律师通过调查令调取被告的银行还款记录,再次确认了还款的真实性。同时,他还调阅了双方的考勤记录,查看在借款及还款期间双方的沟通情况,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
担任南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吴震律师,在法律逻辑和证据运用上有着专业的判断。他围绕“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具借条的效力、自认规则、还款行为的法律效力”展开专业论述。最终,法院认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应偿还剩余本金三万余元,并自逾期之日起按一年期LPR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驳回了被告的抗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