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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育有子女,彩礼仍获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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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21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珂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720161070404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436025111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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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经人介绍相识,定亲时给付彩礼现金及五金首饰。双方未办结婚登记但举办仪式、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后感情破裂。男方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被告以多种理由抗辩。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李珂律师代理此案,最终法院判决女方及其父母共同返还彩礼款75000元。
共同生活育有子女,彩礼仍获部分返还

在河南驻马店,一位年轻的男子陷入了一场因彩礼引发的纠纷之中。他与女方经人介绍相识,原本期待着能与女方携手步入婚姻殿堂,然而感情的变化却让这段关系走向了破裂。在多次与女方沟通无果后,他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他所委托的正是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的李珂律师。

李珂律师,毕业于河南科技学院法学本科,拥有11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500件。他深耕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等领域,尤其在婚姻家庭案件上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亲力亲为。

原告男方与被告一女方经人介绍相识,2025年4月按习俗定亲,原告向被告方给付彩礼现金220000元,并为女方购置价值66000元的五金首饰。被告二、被告三系被告一父母,共同参与婚约事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按农村习俗举办结婚仪式,且共同生活、生育一子。后双方因感情不和产生矛盾,婚恋关系破裂,原告多次联系女方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返还彩礼220000元及五金折价款66000元。

被告方提出抗辩,认为双方已形成事实婚姻、长期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孕期产检、生育及育儿等家庭开支,且原告方存在过错,不同意返还彩礼。面对这样的抗辩,李珂律师展现出了他的专业素养。他紧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以未办理结婚登记为核心法律依据,开始了紧张的证据收集工作。他固定了彩礼给付、转账记录等完整证据链,为案件的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李珂律师客观认可共同生活与生育子女的案件事实,并没有主张全额返还,而是结合案情务实调整诉求,以此来提升法院的采信度。同时,他明确指出女方父母作为婚约参与方应承担共同返还责任,聚焦彩礼现金返还核心诉求提出了合理的代理意见。

在庭审过程中,李珂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与被告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他用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证据,阐述了原告方的诉求和理由。最终,法院采纳了李珂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综合考量双方未办结婚登记、共同生活、生育子女及彩礼消耗等情节,大幅调低返还比例,最终判决女方及其父母共同向男方返还彩礼款75000元,驳回男方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李珂律师在婚姻家庭案件领域的专业能力。他精准适用法律构建请求权基础,突破被告不予返还的抗辩,在兼顾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李珂律师以他的专业和负责,为委托人解决了困扰,也为他的执业生涯增添了一份亮丽的色彩。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他会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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