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原告张X与屏南XX公司签订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支付了购房款并办理预告登记,但被告未按约定交房,且多年未履行交房义务,公司还被吊销,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这让原告陷入了维权的困境,不知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福建宁德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深耕福建宁德地区,专注于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冯律师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了当地极具公信力的法律专家。
面对此案,冯律师深知被告处于失联、吊销状态,诉讼存在送达和执行风险。他将策略重点放在了全面固定证据上,收集了合同、付款凭证、预告登记证明、催告函及被告签收回执等,形成了清晰、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被告缺席审理的不利条件下,冯律师充分论证合同效力及违约金计算的合同依据,让法院全面采信了原告的主张。
在违约金计算期间的处理上,冯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智慧。虽然法院未支持“至实际交付日”,但他推动判决明确违约金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避免了因房屋长期无法交付导致违约金无限期悬而未决的问题,同时为原告保留了就判决生效后继续发生的违约损失另行起诉的权利,实现了阶段性胜诉。
判决后,冯律师及时向当事人提示执行申请期限(二年)及被告可能无财产的风险,并建议在判决生效后尽快申请强制执行,争取参与分配或查找被告其他财产线索。此外,在诉讼成本控制方面,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合计33972元全部由被告负担,最大程度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成本。
冯从福律师不仅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还获得了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他以专业的服务、负责的态度,赢得了业界及客户的高度认可。在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原告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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