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本科,2003年开始在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来,他不断积累经验,从一个个案件中汲取养分,逐步成长为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他还是江阴市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成员,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案件,展现出法律人的担当。
作为江阴市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成员,陈军律师承办公益法律援助案件超50件。在社区服务中,他总是耐心地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有一次,一位居民遭遇了诈骗,情绪十分低落。陈军律师不仅为他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建议,还鼓励他勇敢面对。在他的帮助下,居民逐渐恢复了信心,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陈军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集团犯罪及电信网络诈骗等。在众多案件中,他经办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堪称经典。
涉案的A公司采用“双轨制”会员发展模式,通过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吸纳资金。截至案发,该公司在多省市发展会员2900余人,非法吸纳资金XXX余万元。被告人PX被公诉机关指控非法获利XX万余元。
陈军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细致阅卷核证。他发现公诉机关指控PX非法获利X万余元中,有X万元存在争议,并非违法所得,而是个人借贷。同时,他确认PX系公司员工,按公司要求参与传销活动,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接着,陈军律师精准定位辩护核心,构建了“情节辩护+获利辨析”的罪轻辩护体系。他当庭提出六项核心辩护意见:PX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仅负责市场推广,未参与传销模式策划、决策,作用相对较小;当庭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A公司已通过发放货物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参与传销人员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PX系公司工作人员,按公司要求参与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公诉机关指控的X万余元违法获利中,X万元依据现有证据系个人借贷,并非违法所得,应予扣除。
庭审中,陈军律师围绕辩护要点,结合证据逐一论证。针对争议的X万元获利,他详细阐述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其为违法所得的理由。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认定PX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等,将其非法获利认定为X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陈军律师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他如实告知当事人案件情况,不承诺胜诉,及时反馈案件进展,用专业和负责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未来,陈军律师将继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以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维护司法公正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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