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江苏宿迁沭阳,被告人胡X还是个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便驾驶小型轿车,在交叉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正常左转弯的两车相撞,导致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相关部门认定,胡X负事故全部责任。不过,案发后胡X在现场拨打120并等候处理,归案后也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胡X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胡X及其家属则希望能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这便成了本案的争议焦点。
赵月亮律师自2020年开始在江苏宿迁执业,接案后,他首先仔细研究了胡X的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他发现胡X平时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接着,赵月亮律师对全案的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重点关注胡X自首、认罪认罚以及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他发现胡X的自首情节在笔录中有明确记录,且认罪认罚具结书也完备。赵月亮律师还调查了胡X所在社区的情况,了解到社区愿意对其进行监管和帮扶。
在众多证据中,赵月亮律师将胡X与被害人亲属达成的和解协议作为突破口。这份协议签订于案发后的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呈现,内容包括胡X家属对被害人亲属的经济赔偿以及被害人亲属对胡X的谅解声明。
在庭审前,赵月亮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了胡X作为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从轻、从宽情节。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采纳了辩护意见,确认了相关从轻、从宽情节。结合被告人无犯罪前科、悔罪态度良好,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被采纳,被告人未被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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