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隋常有律师于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曾接手一起合作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成某找到隋律师,希望能解除与对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并追回54万元投资款及利息。这起案件的疑难之处在于,被告辩称已办理完毕备案变更手续,并未怠于履行义务,不同意解除合同和返还借款。从法律角度看,需要证明被告构成根本违约,才能支持原告的诉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本案中,关键就在于判断被告是否怠于履行能源管理协议等核心义务。
隋律师接手案件后,按时间顺序展开了一系列处理步骤。首先,他系统梳理了微信沟通记录、书面催告函等证据,这些证据详细记录了原告多次催告被告履行义务,但被告仍未完成能源管理协议签署等事项。接着,隋律师在庭审中,依据这些证据,清晰阐述了被告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他强调,被告除了履行备案变更义务外,未能完成能源管理协议、场地使用协议等核心义务,且经原告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最终,法院采纳了隋律师的观点,判决解除合同,被告全额返还54万元借款及利息。这一结果与原告的诉求高度一致,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同解除权与财产权益。当事人成某表示:“这笔钱本来已经不抱太大希望了,没想到隋律师帮我追回来了。”
结合辽宁沈阳的办案经验,从证据视角来看,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证据的收集和梳理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微信沟通记录和书面催告函等间接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被告的违约行为。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要善于从各种渠道收集证据,并对证据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分析,以支持当事人的诉求。同时,在庭审中要能够清晰、准确地阐述证据的证明力,让法官能够全面了解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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