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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属于贪污罪的情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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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393人看过
导读:挪用与贪污是不同犯罪行为。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等情形;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后有非法占有目的转为贪污的,可能构成贪污罪,单纯挪用不属贪污。两者主要区别在主观故意和行为表现,司法中会依具体案件判断认定。
挪用属于贪污罪的情形吗

一、挪用属于贪污罪的情形吗

挪用与贪污是不同的犯罪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一般来说,挪用公款后有非法占有目的转为贪污的,可能构成贪污罪。但单纯的挪用行为不属于贪污罪的情形。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故意和行为表现上,挪用主要是暂时使用公款,而贪污是将公款非法据为己有。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和认定。

二、挪用公款会转化为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罪有以下情形:

一是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此种情况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应按贪污罪定罪处罚。二是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有关账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这体现其有侵吞公款的目的,以贪污罪论处。三是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非法占有,使所占有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同样构成贪污罪。四是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也应认定为贪污罪。

三、挪用公款转化贪污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罪需考量主客观方面。主观上,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若挪用公款后,有以下情形可认定有此目的: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挥霍公款致使无法归还;使用公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无法归还;有能力归还却拒不归还或隐瞒公款去向拒不退还。

客观方面,关键在于行为方式。挪用公款时,只是暂时使用,打算归还;而贪污是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将公款永久据为己有。若挪用者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有关账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且无归还行为,可认定转化为贪污。

当我们明确了挪用与贪污是不同的犯罪行为后,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挪用公款后又产生非法占有目的的转化时间点如何确定,这在司法认定中至关重要,不同的认定可能导致罪名的不同判定。还有就是涉案公款在挪用或贪污过程中产生的孳息该如何处理,是算在犯罪金额内还是另有规定。若你在实际生活中遭遇与挪用、贪污相关的法律问题,对行为的判定、证据的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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