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涉性侵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命运牵动着无数人的心。安徽省砀山县的这起案件,便是如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后发生了性关系,这一行为涉嫌构成强奸罪。当嫌疑人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且已与被害人达成谅解时,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了安徽宿州砀山县的贾东峰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期望能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贾东峰律师自1994年执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不低于2000余件,经验丰富。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准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在接手此案后,他结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重点围绕嫌疑人系未成年人、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调查良好、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等从宽情节,深入研究法律条文。
贾东峰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向检察机关提出附条件不起诉的专业法律意见。在整个过程中,他全程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的专业、高效、严谨在案件办理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最终,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有悔罪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依法对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10个月,并明确考验期内监管与矫治要求。贾东峰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这个未成年人的未来争取了一线生机,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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