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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改判,支持租金及部分违约金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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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5 · 177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冯从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16人 执业12年
律所: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920141085604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0578168
代表案例:4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主要擅长的业务领域:刑事辩护、房地产业务、合同纠纷、公司法务、人身损害等。坚守“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非讼案件上千件,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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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审法院以“无权处分”及认定案外人租赁权有效,驳回胜公司诉求。福建福宁律所冯从福等律师代理上诉,补充关键证据,精准辨析法律关系,揭示虚假租赁,成功让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部分租金及违约金,确立有利裁判规则。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改判,支持租金及部分违约金诉求

周宁某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胜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不动产所有权后,与承租人陈X签订租赁合同,但陈X未向其支付租金,案外人王X主张“以租抵债”租赁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胜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使其陷入维权困境。在此情况下,胜公司委托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冯从福律师和陈XX律师提起上诉。

福建宁德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他深耕福建宁德地区的法律服务多年,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冯律师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还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在业界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在接手此案后,冯从福律师首先针对一审“无权处分”的错误认定,精准援引合同效力补正规则。他指出,根据《合同X》第51条(当时适用)及民法典精神,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胜公司在签约后5日内即取得所有权登记,合同效力理应得到认可。这一精准的法律关系辨析,为后续的上诉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同时,冯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在二审阶段,他迅速调取房产抵押登记、法院查封记录及在先判决书,形成“抵押查封在前”的铁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租赁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或被法院依法查封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这些关键证据从根本上阻断了王X主张的“买卖不破租赁”抗辩。

此外,冯律师还通过分析租期、租金支付方式、公司成立时间、款项流向等异常点,对“以租抵债”场景下的虚假租赁进行穿透式辩护。王X与灿公司约定的租赁期限长达25年、一次性支付租金30万元,支付时灿公司尚未成立、款项未入公司账户,不符合正常交易习惯,该租赁合同是否实际履行难以确认。这一系列的分析揭示了租赁合同的虚假性,使法院否定其对后手权利人的约束力。

考虑到合同约定日1%滞纳金过高,冯律师预判法院可能调减,主动调整诉求预期。最终,二审法院虽未全额支持一年租金及高额滞纳金,但确认了租赁合同有效、被告应支付实际占用期间的租金,并调低违约金至LPR四倍,属合理裁量。冯律师成功实现了核心目标——撤销一审全部驳回的败诉判决。

本案为系列44户类似纠纷中的典型案件,二审改判确立了对后手买受人有利的裁判规则,为其余案件提供了参照,具有类案示范价值。福建宁德冯从福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执业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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