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昭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案毒品达4557.4克的特大毒品犯罪案。公诉机关指控毕X1与毕X2、罗X共谋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与余某完成毒品交易,毕X1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系共同犯罪。2021年5月4日,余某前往某省某县购买毒品,支付毒资后取得毒品,在返程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缴获甲基苯丙胺4557.4克及涉案现金。次日,毕X1、毕X2、罗X在威信县某饭店内被抓获。公诉机关以毕X1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建议在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幅度内量刑。张雪律师作为毕X1的一审辩护人,围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三大核心展开无罪辩护。指出指控毕X1参与共谋的核心证据仅为同案余某的供述与辨认笔录,且供述前后矛盾;侦查机关辨认过程存在暗示性,不符合“特征相类似”法定要求;无证据证实毕X1与他人形成毒品交易合意、参与毒品交接、收取毒资或获利等。法院审理认为,毕X1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采纳辩护人关于前科材料不予采信的意见,对其余辩护意见部分未予采纳。最终,被告人毕X1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还有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杨XX与被告段XX于2014年登记结婚,2017年生育一女。婚后双方购置某市某小区房产一套,因家庭琐事等问题频繁产生矛盾,自2021年7月起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权、房屋归属、债务承担及补偿款项等核心事项无法协商一致,原告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委托张雪律师代理本案后,张雪律师全面梳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抚养、房屋出资、债务构成、分居事实及财产争议焦点,制定“以调解为核心、兼顾子女利益与财产公平”的办案策略。庭审中,张雪律师积极协助法院沟通协调,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本案顺利结案。
在买卖合同退税损失争议案中,2019年至2020年,XX公司向XX公司采购手机,双方签订23份采购合同,总货款1743万余元。XX公司将货物报关出口后申报出口退税,因上游供应商交易异常,税务部门要求XX公司补缴已退税款,第三笔不予退税,XX公司产生约200.53万元税款损失及差旅费损失。XX公司起诉要求XX公司赔偿税款损失及利息、差旅费及利息,徐X、马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张雪律师作为被告方代理人,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构建完整抗辩体系。指出XX公司已按约交货、开票,合同未约定货物用于出口及退税保障义务;退税异常系上游企业导致,非XX公司过错;XX公司收到税务通知后未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放弃救济途径,损失系自身造成;XX公司为一人公司,但徐X、马X任职期间均做到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独立,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张雪律师在不同类型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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