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4月16日期间,投资者周X因信任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购入其股票。后该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行为被揭露,股价下跌,周X遭受投资损失。周X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及胡律师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59,164.59元,被告公司则辩称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或原因力不大。
徐晓律师自2006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接手此案后,徐晓律师团队首先进行了细致的审查。他们逐笔核对周X的交易数据,发现部分交易记录的时间与示范判决确定的实施日、揭露日存在细微差异。通过向证券公司调取原始交易凭证进行验证,确认这些差异不影响整体因果关系的认定,为后续主张权利奠定基础。
徐晓律师凭借执业多年比对大量交易数据的经验,对交易凭证上的签名和印章进行仔细比对。他曾在中比对过上千份类似文件,此次发现个别印章的清晰度和纹路存在异常。进一步向相关部门核实印章的备案信息,确认了印章的真实性,排除了干扰因素。
在查证过程中,徐晓律师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他带领团队调取周X与证券公司的微信沟通记录,发现其中涉及对该股票投资风险的讨论,这进一步证明周X是基于对公司披露信息的信任进行投资。同时,申请气象数据以排除外部因素对股价的影响,调查令调取公司内部的交易入库系统数据,还调取周X的考勤记录以确认其交易时间的合理性。对于有争议的签名,徐晓律师申请笔迹鉴定,最终确定签名的真实性。
最终,上海金融法院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周X投资差额损失59,046.5元,以及相应的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合计59,164.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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