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要离婚的时候,房产分割往往是让人头疼的事儿。毕竟房子可能是一家人花了大半辈子积蓄买的,谁都不想吃了亏。很多人在离婚时,对于房产该怎么分一头雾水,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其实《民法典》里对离婚房产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则,接下来咱就好好唠唠这事儿。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处理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全款买的,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啥份儿。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也是他一个人的名字,那离婚时,这套房子还是小张的。但要是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这种情况就有点复杂了。房子一般还是归付首付的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需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处理
婚后夫妻一起出钱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一人一半。比如小李和小王婚后一起攒钱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子两人可以协商分割,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人一半。要是双方都想要房子,那就竞价,出价高的一方得到房子,然后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要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就把房子卖了,钱一人一半。
三、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处理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的情况也不少。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这房子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要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也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比如小赵的父母在小赵婚后出资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赵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属于小赵个人。要是双方父母都出资了,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四、特殊情况的房产处理
有些房子可能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是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经济适用房要是在离婚时还没满上市交易年限,一般不能上市分割,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等满足上市条件后再进行分割。公租房的话,夫妻双方都有承租权,离婚时可以协商由谁继续承租,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离婚房产分割完了,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问题,比如拿到房子的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另一方不支付补偿款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又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房产分割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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