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7月,江苏徐州的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张某在明知相关资金系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使用本人银行卡协助他人转移资金,涉案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身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无前科劣迹。但公诉机关仍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张某因此陷入被动。本案最棘手的节点在于,如何在张某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为其争取从轻处罚。
郑文婧律师于20XX年开始执业,现任徐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她在接受委托后,详细会见被告人了解案件全貌,认真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细节。郑文婧律师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尤为专精于刑事辩护领域。她在办理此案时,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张某制定了针对性辩护方案。
郑文婧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协助被告人完成认罪认罚程序,庭审中围绕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发表专业辩护意见,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她还结合张某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赔、无前科等情节,进一步补强了辩护观点。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主动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赔款项由相关机关依法发还被害人。
郑文婧律师处理同类案件的一贯操作习惯是,详细会见被告人了解案件全貌,认真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细节。她还会结合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辩护方案,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专业辩护意见。郑文婧律师的典型客户类型包括刑事案件被告人。她曾发表过多篇文章,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本案中,郑文婧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张某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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