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辛X和被告汪X本是朋友,当年汪X因经营企业资金短缺,向辛X借了这笔钱。借款期限届满,汪X却未按期还款。辛X多年来不断催告,汪X仅在2024年通过微信转账还款1000元,剩余款项一直未还。辛X无奈之下,委托了单楷律师提起诉讼。
单楷律师从事民商事法律服务多年,始终秉持“专业立身、诚信为本、勤勉尽责、务实高效”的执业理念。接到案件后,他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程度。借款时间跨度长达二十余年,交付形式为现金,且存在以租抵债的复杂情形。
单楷律师开始全面整理原始借款凭证、还款记录、沟通记录等。他仔细查阅《借款协议》和《借条》,确认这些都是被告亲笔书写并确认的。他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间借贷举证规则,意识到辛X已完成借贷关系的举证责任,而被告虽辩称实际仅收到借款30000元,但未提交充分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提出其将公租房交由原告居住使用,原告后续还将房屋转租获利,应抵扣借款。单楷律师针对这一“以租抵债”的特殊情况,协助法院厘清抵扣金额。他清晰梳理款项往来,精准适用举证规则,为法院裁判提供充分依据。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案涉《借款协议》《借条》真实有效,辛X已完成举证责任。结合“以租抵债”的客观事实和被告已还款1000元的情况,法院依法核减相应款项。因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对原告诉请利息不予支持。最终,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汪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辛X借款本金54571.6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这起案件成功追回了多年的欠款,充分展现了单楷律师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的专业能力。他精准梳理证据,严格适用法律规则,妥善处理复杂情形,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核心本金权益。
除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单楷律师还处理过其他类型的案件。在恋爱期间终止妊娠赔偿纠纷案件中,委托人(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未按期支付赔偿款。单楷律师精准固定调解协议、医疗记录等关键证据,依据《民法典》诚信原则与违约责任条款,清晰论证协议效力及被告违约事实。面对被告缺席庭审,他依法完成举证与法庭陈述,推动法院缺席判决,使委托人全额获赔20000元赔偿款及逾期利息。
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异议被驳回案中,单楷律师精准锁定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维权路径,及时启动执行异议程序。他全面调取工商、查控、终本裁定等证据,清晰证明股东未实缴出资与公司偿债不能事实。结合新《公司法》与执行司法解释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异议被驳回后,立即制定执行异议之诉后续方案,全程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单楷律师始终专注于民商事领域,用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为当事人筑牢法律屏障,守护公平与正义。他严谨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份委托,在民商纠纷的处理中,不断展现出卓越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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