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涉矿非法储存爆炸物案:被告人获缓刑判决

涉矿非法储存爆炸物案:被告人获缓刑判决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2 · 176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子圆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77人 执业7年
律所:云南正旭律师所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520191110575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087583630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自执业以来,杨子圆律师以过硬的专业知识、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亲近随和的待人风格得到广大客户的信任和喜爱。本律师熟知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对案件定罪量刑具有敏锐判断能力;精通劳动法律法规,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通过多年法律服务,积累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懂得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最大限度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更多>
导读:执业经验丰富——杨子圆律师以专业辩护守护当事人权益
涉矿非法储存爆炸物案:被告人获缓刑判决

20182019年间,A公司股东指使库管员及爆破员等通过多领少用、制作虚假台账截留合法审批购买的乳化炸药,非法储存于公司厂区。2019年8月,公安机关销毁库存爆炸物品时,股东故意隐匿截留炸药继续非法储存。2020年3月,部分炸药被售卖,后被查获。案发后,十二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涉案炸药数量巨大,属情节严重,还划分了主从犯。辛作为本案被告之一,面临着严峻的法律后果。

杨子圆律师接受被告人辛的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首先详细查阅本案全部侦查卷宗、公诉机关举证材料,核实辛的身份为A公司爆破员,其参与截留炸药的行为系受公司股东明确指使,无自主策划、主导行为,且辛已于2019年4月离职,对后续炸药的储存、买卖、运输等行为均不知情。接着,重点梳理辛的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确认辛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无翻供、狡辩行为,系初犯、偶犯,主观上无非法储存爆炸物的故意,仅因执行公司安排参与相关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在庭审中,杨子圆律师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发表核心辩护意见,指出辛的行为系受公司领导授权,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次要作用,属从犯;辛归案后坦白认罪,认罪态度良好,具有悔罪表现;辛对案发时查获的全部炸药数量无认知,且离职后未参与后续任何涉案行为,应结合其实际参与程度综合量刑。同时,就案件情节严重的认定、主从犯责任划分等问题与公诉机关展开质证辩论。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了杨子圆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各被告人参与储存的炸药达478.925公斤,属情节严重,但综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自首、坦白、从犯等情节,对各被告人依法减轻处罚。确认被告人辛系从犯,且归案后坦白认罪,主观犯意较轻,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对其适用缓刑。最终判决被告人辛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一结果让辛避免了长期的牢狱之灾,能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杨子圆律师依旧在自己的岗位上,为每一个委托案件全力以赴,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处理各类法律事务。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