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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故意杀人指控下被不起诉,律师坚守疑罪从无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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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2 · 1869人看过
导读:被不起诉人妥某因涉嫌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买毒,被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清律师紧扣“证据不足”核心,善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窗口,最终让检察机关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证据不足,故意杀人指控下被不起诉,律师坚守疑罪从无原则

在司法的舞台上,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场对真相的探寻,每一位律师都是这场探寻中的关键角色。李学清,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一位拥有三十余年刑事实务经验、从事律师职业10余年的资深法律人,在一场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大刑事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2019年,被不起诉人妥某因涉嫌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这起案件关联着毒品犯罪引发的命案,情节敏感且涉案金额巨大。公安机关认定妥某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并于2019年7月5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由大理市公安局移送至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后层报至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此时,李学清作为委托辩护人,迅速展开行动。他深知自己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任,而这背后是妥某的人身自由和名誉。

李学清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提交法律意见。他凭借三十余年刑事实务积淀,熟知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阶段关键节点,精准地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他就像一位在“证据迷局”中穿梭的专家,快速定位核心矛盾点,为案件的走向奠定基础。

检察院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1月9日补查重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在这个过程中,李学清善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窗口,通过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等方式,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

李学清的团队优势在这起案件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团队构建了一支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资深律师作为“战略中枢”,主导重大疑难案件的整体策略制定;骨干律师精通证据攻防、庭审对抗与检法沟通,将辩护策略精准落地;青年律师及法律助理熟练运用法律科技与大数据工具,为团队提供高效支持与创新动能。他们协同合作,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经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南涧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意味着妥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其人身自由与名誉得以有效维护。

李学清的这起案例,不仅是一场证据辩护与程序把关的成功范例,更体现了他的执业理念。他坚持“共情是桥梁,专业是底线。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圭臬,穷尽一切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在这起案件中,他紧扣“证据不足”核心,坚决主张“疑罪从无”;区分行政违法刑事犯罪边界,不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事实存疑时,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保障了人权,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李学清不仅在案件辩护中表现出色,还积极履行社会职责。他担任鹤庆县人民政府、宾川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被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聘任为兼职教授,还担任多个检察院的法律型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职务。同时,他还向南涧县关工委捐赠助学款,展现出了法律人理性背后的现实关怀。

在法律的道路上,李学清用专业和坚守,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正的天空,让证据规则的胜利成为守护无辜者免受错误追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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