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的法律界,李超律师是一颗闪耀的明星。他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现执业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其中,民间借贷案件占比约20%,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达20多件,同时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合同纠纷领域,李超律师成果显著。在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件中,他总能快速梳理账目,固定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XX行线上经营贷违约案中,面对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他协助原告申请公告送达和财产保全,确保债权得到全额支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他成功应对被告的“主体不适格”和“诉讼时效已过”抗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我们来看李超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例——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
案件类型为合同纠纷,原告为杨,被告为王、李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雄安新XX“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劳务施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书》《借条》《欠条》,约定将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并约定在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后优先偿还。后因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的核心诉求是要求被告支付本金776,096元、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存在以下难点:一是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进行抗辩,即工人工资和材料费未付清;二是被告主张“被胁迫签字”,试图否认协议的有效性。
李超律师采取了以下策略:首先,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其次,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最后,在庭审中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
在本案中,李超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所在,通过精心梳理证据,明确了案件的法律关系。在庭审中,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技巧,有力地驳斥了被告的抗辩,为原告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他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和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展现了他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这类合同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普遍的价值。它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和进行商业合作时,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条款。同时,当发生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同行来说,李超律师处理案件的方法和策略值得借鉴,尤其是在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被告的抗辩时,要善于运用法律原则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李超律师始终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坚持以专业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操守和担当,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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