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苏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用银行卡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还是提供了自己的3张银行卡和1部手机,还配合“刷脸”验证,帮人从银行柜台取现41万元。这些涉案资金里,有吴X被网络诈骗的151200元、张某被网络诈骗的50000元,苏某自己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3月21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还全额退赃,另外向公安机关缴纳了50000元补偿款。之后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他提起公诉。苏某家属委托了在湖北黄冈麻城执业的项婷律师为其辩护。
这个案子的麻烦在于,苏某涉案金额41万元,已经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项婷律师接手后,先做了几件事。
项婷律师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会见苏X,向他阐明法律后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苏X到案后一直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这为后续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同时,项婷经律师梳理该案后,苏X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还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50000元,用于弥补被害人损失,这一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被视为认罪悔罪的重要表现。此外,她重点论证苏X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因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苏X又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项婷律师同意并配合,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独任审判。
最终,法院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没有上诉。
还有一个案子也差不多。2021年10月,被告朱X把建房木工工程承包给原告万X,完工结算后朱X打了欠条,却一直拖欠32500元劳务费。万X委托项婷律师起诉,被告缺席。项婷律师收集固定证据,申请小额诉讼程序。最终法院一审终审,判决被告支付劳务费及诉讼费。
判决下来后,苏某回归了正常生活,而万X也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劳务费。项婷律师依旧在自己擅长的刑事辩护和民商事纠纷领域,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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