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当事人C找到在上海杨浦区执业的于彩霞律师时,掌握的证据有原告A受伤的医疗记录、C垫付20,400元的凭证。但缺少能证明原告自身操作不当及C已尽合理注意义务的证据。
于彩霞律师为补强证据,向相关证人调查取证,获取了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的证人证言;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原告的伤残情况进行重新鉴定。
证据交换时,于彩霞律师提交了证人证言和重新鉴定报告。对方对证人证言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法庭采信了证人证言和重新鉴定报告。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自身承担45%责任,C承担10%责任,C已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判决书载明,证人证言证明了原告操作不当,重新鉴定报告排除了原告的伤残结论,从而合理划分了责任。
另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A与两公司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最初证据仅有仲裁裁决书,证据单薄。于彩霞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收集了双方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等相关证据。在法院主持调解时提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公司共同支付A31万元。
还有一起股权转让纠纷,原告A仅有股权代持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被告B抗辩协议伪造及条件未成就。于彩霞律师强调被告确认签名真实性及后续履行行为,收集其他股东未到庭的证据。法院审理认定协议有效,其他股东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判决公司将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
这些案件结束后,相关证据被装订进案卷归档,为案件的处理留下了完整的记录。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