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完全采纳孙乐乐律师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采纳全部罪轻辩护观点,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相较于公诉人一年以上的量刑建议,显著降低刑期。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孙乐乐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的成果。当事人涉嫌盗窃罪,涉案数额较大且有多次盗窃前科,公诉人明确建议一年以上从重处罚,家属紧急委托孙乐乐律师辩护。接受委托后,孙乐乐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讯问笔录、到案经过、出警记录等全部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自首的规定,精准梳理当事人到案细节,发现并固定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的核心事实,坚定提出构成自首的关键辩护意见。
庭审中,公诉人坚持否认自首成立,主张应从重处罚、量刑一年以上。孙乐乐律师围绕到案主动性、供述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展开激烈辩论。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与判例,逐条论证当事人行为完全符合自首法定条件。除自首外,孙乐乐律师还依据法律规定,归纳提炼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愿意退赃退赔、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相对较低等多项罪轻情节,构建完整从宽辩护体系。
庭审中,孙乐乐律师发表完整、逻辑严密的辩护意见,清晰阐述:前科不等于必须重判、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恳请法院客观量刑、宽严相济。庭后,他持续与承办法官沟通事实与法律适用,强化自首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促使法院全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最终,成功让法院认定自首,将刑期从一年以上降至九个月,实现了重大幅度的从轻处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