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8日,李XX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公安机关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这起案件拉开了一场法律辩护的大幕。李XX受曾某某等人雇佣,在2023年4月至7月20日期间,参与了至少6次组织40人偷越边境的犯罪活动,非法获利6000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陈韵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陈韵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金融双学位,这种复合背景使其在分析案件时具备更广阔的视角。
陈韵律师团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多次会见李XX。在分析李X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时,其证券基金双从业人员资格证、深交所董秘资格证以及高级企业合规师的专业能力,让她能以更严谨的逻辑和细致的态度去审查证据。她精准定位辩护核心,明确李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性作用,系从犯,且无拉拢、引诱、介绍偷渡人员等核心组织行为。虽然法院未采纳罪名变更的辩护意见,但成功凸显其在犯罪中的次要地位,为从宽处罚奠定基础。
庭审中,陈韵充分阐述李XX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自愿退赃及预缴罚金意愿、无前科等多项从宽处罚情节。她积极与公诉机关、法院沟通,最终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认定李XX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六千元上缴国库。
另一案件中,2023年5月20日,李X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刑事拘留。作为中银智库总编辑,陈韵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展现出了对法律规则的深入理解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她依法为李XX提供法律援助,参与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各项程序。
陈韵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积极向检察机关阐述李XX系未成年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从宽处罚情节,论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她就案件处理结果与侦查机关、被害人、检察机关充分沟通协调,听取各方意见,推动案件达成赔偿谅解事宜。最终,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XX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于2024年4月16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避免其因刑事处罚留下案底。
陈韵秉持“视界超越个案,推动良性循环”的执业理念。在每个案件结束后,她会进行系统性复盘,将实战中获得的洞察转化为给当事人的风险防范建议、制度修改方案或专项培训。她作为民盟盟员及社区法律顾问,还依托专业能力参与盟内公益普法,针对企业刑事风险、合同陷阱等主题开展培训。她用扎实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也推动着法律规则在实践中的完善与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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