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能文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和政府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在处理这起景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展现出了卓越的证据处理能力。
该案件的原告是工程承包方,被告是工程发包方。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工程款的结算金额和支付时间。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仅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份合同明确了工程的范围、工期和价款等基本信息。然而,关键的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单、变更记录以及工程验收报告等证据缺失。这些缺失的证据直接影响了原告主张工程款金额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汪能文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证据补强行动。首先,他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了被告的银行流水,以此来证明被告已经支付的部分工程款情况,同时也为确定未支付工程款金额提供依据。其次,他对施工过程中的往来邮件进行了全面梳理,这些邮件中包含了双方关于工程变更、工期调整等重要信息,进一步明确了工程实际情况。此外,律师还固定了施工过程中相关证人的证言,这些证人能够证明施工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量的变化。最后,对工程进行了司法鉴定,确定了工程的实际造价。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对原告提供的银行流水、邮件和证人证言提出了质证,认为这些证据不能直接证明工程款的结算金额。汪能文律师回应称,银行流水能够反映被告的支付情况,与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相互印证;邮件往来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能够证明工程变更的事实;证人证言则是对施工过程的客观描述,具有真实性和关联性。对于司法鉴定结果,被告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法院最终采纳了该鉴定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按照司法鉴定确定的金额支付原告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原告胜诉。
汪能文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遵循三个优先核查方向:优先核查关键证据的完整性,确保核心证据不缺失;优先从官方渠道获取证据,如申请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等,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优先梳理沟通记录,如邮件往来等,从中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信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