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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精准纠偏,破解劳动争议工资基数认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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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1 · 124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书雯律师 已认证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201202011248250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902108707
代表案例:17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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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争议案一审对工资基数认定有误,导致加班费和赔偿金计算偏低。张书雯律师准确把握“应得工资”认定标准,论证计薪规则,促使二审法院纠正偏差。张书雯律师自2020年执业,在天津津南区已承办劳动争议等各类案件逾百件。
二审精准纠偏,破解劳动争议工资基数认定难题

2024年,职场人士宋X在与天津某科技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延时加班费等费用问题提起劳动仲裁诉讼一审法院虽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但部分支持宋X诉求,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宋X在二审委托了来自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的张书雯律师。

天津津南区作为案件发生地,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从2020年开始执业的张书雯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如今已是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她秉承着服务于当事人的宗旨,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领域有深入的专业研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

在这起案件中,张书雯律师面临着一审判决工资基数认定方面存在偏差这一难题。一审按“7000元÷(21.75+4×2)”计算日工资,显然未考虑到宋X月工资7000元包含了每周工作六天的基础工资,也未将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计入工资总额。张书雯律师凭借自己在劳动争议领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把握“应得工资”的认定标准。她向二审法院充分论证了标准工时制下的计薪规则,明确指出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属于劳动者应得收入,应计入工资总额。

在违法解除认定上,宋X提交的《离职申请表》中“辞退”选项由公司厂长签字确认,而公司主张系宋X自行离职却未能举证。张书雯律师抓住这一关键证据,成功让二审维持了违法解除认定。在工资基数认定方面,她的专业论证促使二审法院将月应发工资调整为7698.86元,日工资由235.29元上调至298.98元。以此为基础重新计算加班费和赔偿金,延时加班费由一审的16587.24元提高至21076.68元,休息日加班费由5764.36元大幅提高至36622.6元,赔偿金由一审的10241.3元提高至14933.8元。

张书雯律师在这起劳动争议二审案件中,精准把控工资构成加班费计算基数等关键法律问题,有效地纠正了一审裁判中的法律适用偏差,最大程度维护了劳动者宋X的合法权益,充分展现了她在法律实务中解决痛点与难点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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