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X卷入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案件。多家关联公司在未获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存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固定利息,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巨额资金,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给集资参与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廖X受雇担任涉案公司市场部总监及代持股东,仅负责对外吸存的日常管理事务,不参与公司决策与资金支配。
谭忠秀,广西野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已有13年执业经验。她在刑事辩护领域承办过数百起案件,凭借多年基层法律援助与专职律师执业经历,对这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有着深入的理解。
面对廖X的困境,谭忠秀律师以主从犯区分、罪责相适应、从轻情节最大化为核心思路展开辩护。她明确指出廖X是受指派履职的普通员工,没有决策权与资金支配权,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应依法认定为从犯。同时,结合廖X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未非法获利等情节,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意见。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谭忠秀深知涉案金额的计算规则对廖X的量刑至关重要。她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仔细厘清涉案金额的计算,剔除了不合理的累加部分,合理界定了廖X的责任范围,避免了罪责的扩大化。她精准地梳理案件事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廖X的辩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谭忠秀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廖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等从轻处罚情节。对廖X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退赔责任按各被告人作用大小合理划分,未过度加重廖X的个人退赔义务,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裁判结果。谭忠秀律师凭借专业的办案能力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及行业的普遍认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