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浙江省xx县,一名初犯多次在当地多家店铺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取衣物,涉案总价值人民币1419元。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其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20XX年开始在浙江宁波市执业的蔡泽业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他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他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蔡泽业律师接手案件后做的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是,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同时依法会见当事人,了解其作案动机、到案经过及悔罪态度。
作为湖南芙蓉(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泽业律师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针对本案争议焦点,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确定了围绕当事人初犯、坦白、全额退赔、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情节开展辩护的法律路径,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阐述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同时,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充分说明从轻处理的必要性。
最终,浙江省xx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具有初犯、坦白、退赔、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起诉。
蔡泽业律师处理此类刑事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习惯是先全面查阅案卷核实证据,会见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然后梳理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依据法律规定提交辩护意见并与检察官充分沟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