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XX公司本以为与被告孔XX的买卖交易能顺利进行,可自2019年起,被告多次购买膜结构钢梁、膜布和钢管等产品后,却开始长期拖欠货款。公司多次催讨无果,被告更是逐渐失联,这让公司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公司决定委托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来维护自身权益。
俞国锋律师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他2009年进入浙江万里学院就读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13年作为“优秀毕业生”毕业,毕业后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成为专职律师。他深耕民商领域,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刑事辩护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担任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获得过“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其撰写的论文也多次在嘉兴市律师协会评选中获奖。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此案的棘手。交易发生在2019年,时间久远,且被告失联,无法通过常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但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迅速制定了应对策略。
首先,他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核心证据。2019年10月31日,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发送三份账单(合计19,841元)要求核对,被告次日回复“对对对,这个账没错没错”,这构成了对欠款事实的自认。俞律师指导原告完整保留了这份5年前的微信聊天记录,这成为了本案胜诉的关键。
其次,因被告下落不明,俞国锋律师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这样一来,确保了诉讼程序能够正常推进。
再者,俞国锋律师在诉请中明确要求被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LPR的1.5倍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以弥补客户多年资金占用的损失。
最后,由于本案交易发生在2019年(民法典施行前),俞国锋律师准确援引《合同X》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作为法律依据,确保法律适用正确。
庭审中,被告经公告传唤仍未到庭。俞国锋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结欠原告价款19,841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9,84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同期LPR的1.5倍,自起诉之日2024年8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同时,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原告获得全面胜诉。
俞国锋律师在这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中,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对法律的准确适用以及合理的诉讼策略,成功为客户挽回了损失。他在债权债务纠纷领域的深耕,让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游刃有余,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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