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接到二审立案通知时,心中满是不服,他坚信一审判决存在诸多错误,于是决定提起上诉。而栗某这边,委托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为其代理此案。韩蕊律师是该律所的合伙人,也是刑事团队负责人,同时还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有着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
在二审过程中,张某提出诸多上诉理由。他称《合伙退伙清算协议》未履行,已被《退场还款协议》取代,且河南某公司已按《退场还款协议》履行部分义务。韩蕊律师此前处理过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她仔细研究了相关协议和生效判决。她指出,虽然《退场还款协议》对部分事项作出了新约定,但并不影响《合伙退伙清算协议》的效力,栗某依据该协议主张权益是合理合法的。
张某还提到栗某的出资数额问题,认为一审未审查清楚。韩蕊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通过查阅大量证据,证明《合伙退伙清算协议》上的出资数额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有相关证据支持。对于张某提出的转账问题,韩蕊律师也一一进行了反驳,指出一审认定事实无误。
对于张某不认可的律师费用,韩蕊律师提供了详细的转款凭证等证据,有力地回应了张某的质疑。在整个二审过程中,韩蕊律师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栗某据理力争。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韩蕊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高效、负责的执业能力。她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准确拆解了张某的上诉证据链,成功维护了栗某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她作为专业律师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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