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2019年开始执业的杨福律师介入此案。杨福律师服务于浙江宁波市,是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法学本科学历,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四级律师以及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他秉持“愿我心能昭日月,望天下无忧”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深耕多年,承办案件逾近百件,其中民事侵权与商事纠纷相关案件达90余件。
面对被告失联、证据收集困难的局面,杨福律师精准运用证据规则。他通过被告设计师发送的《装修工程业主变更单(退)》,证明未完工部分的价值,为退款金额计算提供有力依据。对于原告现金支付美缝和地砖费用的事实,杨福律师利用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印证,说服法院予以认定。
在责任认定方面,杨福律师依据被告出具的两份书面承诺,成功主张被告未按期完工的违约责任,争取到延期费4650元。针对被告提出的多项抗辩,杨福律师逐一有力反驳,使法院未支持被告主张。
考虑到被告公司可能无履行能力的风险,杨福律师准确运用“债务加入”规则,成功争取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石X当庭表示自愿承担责任,增强了判决的可执行性。
最终,法院确认《房屋装修合同》解除,被告返还工程款24481.02元,支付延期费4650元,石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从立案到判决仅用了一个月时间,杨福律师以高效的代理工作,帮助当事人快速解决装修纠纷,避免了长期诉累,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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