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吉某号判决书中,被告单位吉林省XX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四十万元;被告人薛XX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四万元等。这份判决书背后,是董雪娇律师专业且严谨的工作过程。
接案之初,董雪娇律师凭借其20052011年在西南科技大学法学系的学习积累,以及从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近百件案件的实务经验,初步判断这起涉企非法采矿案关键在于厘清各被告人的责任和犯罪数额。她深知精准定性是案件胜负的关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非法采矿罪的规定,仔细梳理证据链条,确定各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证据收集方面,存在诸多难点。案件涉及20202024年的复杂交易和开采行为,证据分散且种类繁多。董雪娇律师多次前往现场调查,收集施工协议、销售记录等关键证据。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收集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她还与相关证人沟通,获取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人证言。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犯罪数额认定、自首情节以及各被告人的责任分担上。董雪娇律师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专业辩护意见。对于犯罪数额,她仔细审查销赃金额、矿产品价格和数量等证据,指出部分证据存在的问题。在自首情节上,依据法律规定,明确各被告人到案后的供述情况是否符合自首条件。
在扭转局面的环节,董雪娇律师抓住被告人如实供述这一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实供述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她在庭审中强调被告人薛XX到案后如实供述的事实,为其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董雪娇律师以其专业能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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