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是某科技公司的经理。2016年3月29日,黄某与李某、张某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李某、张某向黄某借款100万元,同时,孙某、赵某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黄某按照合同约定向李某、张某发放了借款,但借款到期后,李某、张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黄某采取的应对措施是以合同为依据,向大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黄某提出的诉求清单包括:偿还本金及利息106万元;支付逾期利息;赔偿律师费2万元;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
律师的核心论证
公司方(即被申请人)未进行答辩和举证,但从案件性质推测,他们可能存在这样的抗辩理由:比如认为借款利息过高,不应按照黄某主张的金额支付;或者声称自己经济困难,暂时无法偿还借款;也可能对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提出异议,认为担保人不应承担如此大的责任等。
王策律师进行了有力的法律反击:
1.引用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就应当得到支持。
2.分点论证:
争议款项的法律属性:借款本金及合法利息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产生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本案中,黄某与李某、张某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同合法有效。借款本金100万元是明确的债权,而利息也是按照合同约定在合法范围内计算得出,属于黄某应得的合法收益。
律师费的合理性:在借款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因追讨借款产生的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那么黄某主张的律师费是合理合法的。王策律师指出,黄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进行仲裁,这是合理的维权成本。虽然黄某主张的律师费为2万元,但实际发生的律师费5000元是有相关票据和合同支持的,所以这部分费用应当得到支持。
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孙某、赵某在借款担保合同中明确表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孙某、赵某应当对李某、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3.最终法律结论:李某、张某到期未偿还借款,构成违约,属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的责任。同时,由于孙某、赵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他们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黄某因追讨借款产生的合理律师费也应由违约方承担。
仲裁结果
大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被申请人李某、张某偿还申请人黄某借款本金100万元;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赔偿申请人黄某律师费5000元;被申请人孙某、赵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仲裁费23490元,由四被申请人连带承担23138元。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生效。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在商业活动中,企业和个人常见的错误认知是认为借款逾期不还只是简单的经济纠纷,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或者认为可以随意拖延还款时间。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合法的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偿还本金、支付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赔偿合理的维权费用等。同时,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警示他们在借款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诚实守信,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当自己的合法债权受到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王策律师在该类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在证据组织上,他能够收集和整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律师费发票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案件的胜诉提供有力支持。在法律定性方面,他准确把握案件的法律性质和适用法律,对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进行深入分析,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在庭审策略上,他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在仲裁庭上进行有力的辩论,最终赢得了仲裁的全面胜利。100万借款不是小数目,王策律师的专业服务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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