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某天,李X接到了立案通知,心中满是焦虑与不安。他于2024年3月至5月间,明知王X出售的衣服来路不正,仍多次收购王X从被害人张某处骗取的衣物1万余件,经价格认定价值40余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李X处扣押涉案衣服8000余件,李X自愿退缴12万元用于赔偿被害人损失。此时,他找到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和商律师为自己辩护。俞国锋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件,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此案的复杂性。此前他处理过不少类似的刑事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办案过程中,他首先协助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他明白这是为适用缓刑奠定基础的关键一步,只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才能争取到从宽处理。
在退赃退赔方面,俞国锋律师督促被告人在判决前退缴12万元暂存法院账户,并且8000余件涉案衣物被扣押在案。这一积极的举动有效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也成为了缓刑的关键因素。
面对被害人“诈骗罪”的指控,俞国锋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指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与上游犯罪有共谋。他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阐述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该意见。
针对“连带退赔全部损失”的主张,俞国锋律师援引法律规定,强调被告人仅需在违法所得范围内退赔,且已积极退赔。他的专业辩护让法院最终未支持连带退赔的诉求。
此外,俞国锋律师还争取有利量刑情节。他强调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请求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X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鉴于李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缓刑)予以采纳。
在这个案件中,俞国锋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通过促成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精准反驳无理诉求等一系列关键动作,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他曾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这些荣誉正是对他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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