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发现单位多年未给自己缴纳社保时,他们往往第一时间想到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结果却发现此路不通,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这类争议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现实中辽宁的吕某某,单位9年未给他缴纳社保,他起诉至法院,一二审都被驳回。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维权陷入僵局,明明知道自己权益受损却无处“告状”。
在2025年,众多有此类遭遇的劳动者向彭佩荣律师求助。彭佩荣律师自200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6000件,在民商事纠纷尤其是经济合同纠纷领域经验极为丰富,对劳动争议案件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知劳动者维权的艰难,第一时间决定转换思路,采取“垫付后追偿”的策略来帮助劳动者解决问题。
彭律师熟悉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规则,他知道在这种常规维权途径走不通时,只能另辟蹊径。按照常规思路,劳动者缴纳社保纠纷多是围绕补缴,难以得到法院支持;而“垫付后追偿”是一种创新且合法的策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单位不缴社保属根本违约,当劳动者自行垫付后,与单位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法院是会受理的。
在具体操作中,时间就是关键。劳动者先自行垫付社保费用,彭律师要求他们在极短的时间内开始收集和整理证据。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据,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以及证明劳动者垫付了社保费用的证据,如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对比普通代理,很多律师可能会继续在补缴诉求上耗费时间,而彭律师通过这种快速的证据收集和新的维权思路,让案件有了转机。
在徐XX诉XX山庄案和长春某法院判决中,劳动者在自行缴纳社保后起诉追偿,法院最终支持了劳动者的诉讼请求,判决单位返还劳动者垫付的社保费用。这两个案例成功的关键就在于证据的完善收集,和彭律师的策略不谋而合。
当下,一些案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部分劳动者通过“垫付后追偿”诉讼成功要回了单位应缴的社保费用。但还有部分案件尚在执行中,因为单位可能存在不配合执行等问题。彭律师也早已为当事人做好了应对预案,他告知当事人,如果执行不到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单位财产等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这一系列的安排,为劳动者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切实帮助他们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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