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案件是一起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安某于2026年1月13日去世,遗留住房公积金257766.73元。原告韩女士系被继承人母亲,被告安某慧系被继承人女儿,二人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继承比例的分配,韩女士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主张在遗产分割时予以多分,但与被告就继承比例无法协商一致,于是委托郑汉斌律师提起诉讼。
韩女士最初掌握的证据主要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但缺乏能有力证明自己生活困难需要多分遗产的详细证据。郑汉斌律师介入后,迅速展开证据补强行动。他前往韩女士所在社区,收集社区开具的韩女士经济状况和生活情况的证明材料,还调取了韩女士的医疗记录,以证明她年老体弱、医疗支出较大。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方质证称韩女士虽无经济来源,但生活并非极度困难,不应多分遗产。郑律师回应,依据民法典关于遗产分配应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继承人的规定,韩女士年事已高、无收入,且有医疗支出,符合多分遗产的条件。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韩女士分得案涉住房公积金的60%,计154660元;被告安某慧分得案涉住房公积金的40%,计103106.73元;住房公积金由韩女士领取,她在领取后7日内向被告支付相应份额;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5166元,减半收取2583元,由韩女士负担。
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郑汉斌律师有一套方法论。一是优先核查与案件核心诉求相关的关键证据,如本案中能证明原告生活困难的证据;二是从多渠道收集证据,包括官方证明、医疗记录等;三是结合法律规定,让证据与法律依据紧密结合,增强证据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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