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原告杨XX和被告李XX是跨国夫妻,婚后育有两名在泰国出生的婚生子。由于两人长期分居在泰国和美国,缺乏交流,感情逐渐破裂。杨XX一直居住在泰国,两个孩子也在泰国生活、上学。为保障孩子的稳定生活和自己的合法权益,杨XX委托陈昆伟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自己抚养两个孩子,让被告支付合理抚养费,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跨国因素带来的程序复杂。原被告分处不同国家,司法文书送达、庭审参与、证据核实都得跨国进行,又耗时又繁琐。而且被告经济条件好,夫妻共同财产分布在国内外,福建晋江的一处房产是财产争议的核心,抚养费标准也得综合考虑被告经济实力和泰国当地生活成本等因素。
二、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一)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法院查明:两名婚生子长期随原告杨XX在泰国居住、就学,生活环境相对稳定。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两名婚生子由自己抚养,理由是孩子一直和自己在泰国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成长不利。被告未明确反对,但希望能保障自己的探视权。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维持子女现有生活环境对其成长至关重要。两名婚生子长期在泰国生活、学习,已经适应了当地的环境。且原告有能力继续抚养孩子,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所以,法院支持原告的主张,判决两名婚生子由原告杨XX抚养。
(二)抚养费标准问题
法院查明:被告经济条件优越,有稳定的海外资产和收入。同时,结合泰国当地的生活、教育成本,养育两个孩子需要较高的费用。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被告每月为每个孩子支付25000元抚养费,共计50000元,以满足孩子在泰国的生活和教育需求。被告认为抚养费过高,希望降低标准。
法院认定:法院考虑到被告的经济实力以及子女在泰国的实际生活成本,认为原告主张的抚养费标准是合理的。虽然高于普通离婚案件的抚养费标准,但为了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和教育水平,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判决被告每月向每名子女支付25000元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法院查明:福建晋江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该房产归自己所有,理由是自己需要稳定的居住环境来抚养孩子。被告则认为房产应该进行合理分割。
法院认定:法院从财产来源、双方实际居住需求等角度出发,认为原告和孩子在泰国生活,需要有稳定的财产保障。而被告经济条件优越,有其他居住和生活保障。因此,法院支持原告的主张,判决位于福建晋江的房产归原告杨XX所有,被告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三、判决结果
最终,经陈昆伟律师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确认:
1.解除原告杨XX与被告李XX的婚姻关系。
2.两名婚生子由原告杨XX抚养,被告李XX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月向每名子女支付抚养费25000元,共计500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福建晋江的房产归原告杨XX所有,被告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双方就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无其他争议。
四、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如果涉及跨国婚姻离婚,一定要提前了解两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避免因程序问题耽误时间。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要提供孩子长期稳定的生活环境证据,这对法院判决很重要。对于抚养费和财产分割,要收集对方经济实力和财产状况的证据,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取到合理的权益。
五、
这起跨国离婚案,最终高效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还为原告和孩子争取到了高额抚养费和房产,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代理这个案子的,是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他自2018年执业以来,办过超百余件各类案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精准把握跨国离婚诉讼的复杂程序,从证据收集到调解策略,都处理得十分得当。他充分考虑到跨国因素和子女利益,最终促成了调解协议的达成。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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