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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电诈与偷越国境双罪指控,律师辩护实现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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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3 · 1421人看过
导读:当事人受诱导偷渡至缅甸参与电信诈骗,被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两罪指控,面临重刑风险。曹頔繁律师介入后,精准锁定关键辩点,庭审提出系统辩护意见。法院采纳大部分观点,对当事人数罪并罚仅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还发还私人手机。
境外电诈与偷越国境双罪指控,律师辩护实现轻判

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两罪指控当事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当事人面临数罪并罚的重刑风险。累计承办案件逾150件且深耕刑事领域的曹頔繁律师接案后,其第一个关键动作便是及时会见当事人。在过去办理的100余件刑事相关案件中,曹頔繁律师养成了及时与当事人沟通的习惯,深知这有助于快速了解案件全貌。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梳理卷宗证据。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曹頔繁律师精准锁定了本案的关键辩点。他注意到当事人偷渡及参与第一家诈骗公司时系未成年人,依据相关法律,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当事人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业务员,从事辅助性工作,未参与组织、管理、分赃等核心环节,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依法认定从犯;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家属愿意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较低。

在与办案单位的沟通中,曹頔繁律师积极推动家属代为退赃的工作。他向办案单位提出,当事人家属愿意积极退赃,这体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悔罪态度,希望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办案单位初步认为退赃只是一个情节,对量刑影响有限。对此,有过众多成功辩护经验的曹頔繁律师补充理由:在以往类似的刑事诈骗案件中,积极退赃往往能反映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和对被害人损失的弥补,对量刑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最终,办案单位认可了退赃情节在量刑中的作用。

庭审中,执业三年多、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的曹頔繁律师系统提出辩护意见。他指出本案存在起诉书重复指控、涉案金额认定不当问题,依据自己在多起诈骗案件中的辩护经验,他强调犯罪集团的底层人员不应以犯罪集团的犯罪总金额作为当事人量刑依据;他还提出当事人在偷越国(边)境和加入第一家诈骗公司时系未成年,在第一家诈骗公司系从犯,在第二家诈骗公司当事人受胁迫、被控制,人身自由受限且遭受体罚,属于胁从性质;当事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情节;羁押时间存在计算错误,私人手机依法应发还等具体诉求,全方位维护当事人程序与实体权利。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绝大部分辩护观点,充分认定未成年人、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从轻减轻情节,并且认定羁押时间存在问题,前期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最终对当事人数罪并罚仅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同时成功争取私人手机发还,最大限度降低了案件对当事人未来生活的影响。曹頔繁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精细化、专业化的辩护,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成功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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