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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理思辨破局,为企业权益护航的法律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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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3 · 1108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何小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87人 执业18年
律所: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3200811726937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387735229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200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在创办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之前,曾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教处担任法学教师,此后先后在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等律所担任专职律师。 二、擅长的业务 1、各种债权债务纠纷; 2、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 3、公司法方面的非诉与诉讼业务; 4、基础建设工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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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劳动争议的法律漩涡中,法律条文的适用与解读犹如迷雾中的航标,稍有偏差便可能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当企业与职工家属在非因工死亡救济费问题上产生激烈碰撞,如何在复杂的法规体系中找准方向,维护合法权益?一位资深律师凭借深厚的法理功底和敏锐的思辨能力,在这场博弈中展现出专业与智慧。
以法理思辨破局,为企业权益护航的法律尖兵

在法律工作中,一个细微的文件解读,就可能成为影响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的何小艳律师,便在执业生涯中不断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化解难题。

何小艳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扎实的法学理论学习为她的法律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2008年,她开启了自己的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实战经验。从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到如今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及合伙人,何小艳的职业轨迹并非一帆风顺。她在民商事公司法领域不断深耕,从每一个案件中汲取经验,逐渐形成了“精准研判、高效处置、全程把控”的执业特色。

在律所管理方面,何小艳作为核心管理力量,牵头构建专业化法律服务体系。她既以资深律师的专业能力承办重大复杂案件,又以管理者的视野搭建高效服务平台,带领团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全方位的法律解决方案。她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注重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结合,赢得了业界与客户的广泛认可。

多年来,何小艳专注于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建设工程四大核心领域,累计处理各类案件数百起。在债务纠纷领域,她擅长复杂债权清收、不良资产处置及债务重组,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合同纠纷方面,精通合同起草、审查、违约维权全流程,成功化解多起疑难合同争议;公司法业务中,为企业提供股权架构设计、投融资合规、公司治理、劳动用工等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建设工程领域,深耕招投标、工程结算、质量争议、工程款追索等核心环节,凭借对行业规则的深刻理解,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接下来,让我们聚焦何小艳律师经办的一起典型劳动争议案件——上诉人桂林某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俸X1、张X、俸X2、俸X3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案件概况:俸X4于2017年2月6日到桂林某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2019年1月2日,俸X4在家中猝死。俸X4死后,灵川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向其直系亲属支付了一次性死亡待遇。俸X1、张X、俸X2、俸X3作为俸X4的直系亲属,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公司支付2019年2月至9月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9500元,并从2019年10月起每人每月支付救济费990元,直到丧失供养条件为止,救济费标准随灵川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同步自行调整。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桂林某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难点: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法律适用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支付主体规定并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均未明确规定企业需给付因病死亡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不同时期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对该问题的规定存在差异,如何准确解读和适用这些文件成为破局的关键。

办案过程:何小艳律师作为桂林某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她收集到信件截图及通话录音,证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该厅工作人员均回复,国家和自治区没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企业对2015年1月1日后死亡的参保人员发放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在法庭辩论中,何小艳律师重点围绕法律适用问题展开,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3号)明确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不发给死者生前被供养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而一审判决依据的桂劳社发〔2009〕90号文件已不适用。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何小艳律师的观点,认为上诉人提出不用支付被上诉人救济费的理由成立,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为桂林某有限公司避免了经济损失,同时也彰显了何小艳律师在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上的专业能力。

何小艳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研究和精准解读,成功为企业维护了合法权益。她的专业素养和执业精神,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结果,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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