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被告人丁XX与被害人高X、汪X夫妇通过房产中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协议,购买他们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江南XX的房产。丁XX在支付定金和部分首付款后,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却未按约定办理银行贷款,而是把房产多次抵押借款用于偿还个人欠款,之后逃匿。此外,2017年间,丁XX还通过他人伪造了太仓市XX公司、张家港市XX公司的印章各1枚。最终,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丁XX犯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合同诈骗数额如何认定?
法院查明:该房产及内部装修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XXX元,公诉机关在认定犯罪数额时已将被告人丁XX支付给被害人的定金及首付款405000元予以扣除。
双方主张:辩护人对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提出意见。公诉机关以扣除已付款项后的金额认定犯罪数额。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公诉机关的认定方式合理。房产价值是明确的,扣除丁XX已支付的部分,能准确反映其诈骗的实际数额。所以,采纳公诉机关对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
第二,被告人丁XX是否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法院查明:被告人丁XX自愿认罪,无其他严重情节。尚无证据证实中介公司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双方主张: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丁XX具有初犯、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辩护人提出的丁XX自愿认罪等情节属实,予以采纳。但中介公司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这一情节与丁XX自身从轻处罚无关,所以该情节不影响对丁XX的量刑。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丁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一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丁XX退赔给被害人高X、汪X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719205元。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在进行房产交易时,一定要仔细核实对方的购房能力和信用状况。付款后要及时跟进房产过户和后续手续,避免出现类似丁XX这种恶意抵押房产的情况。另外,对于合同条款要认真研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果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结尾
这起案件中,丁XX因合同诈骗和伪造公司印章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代理这个案子的,是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的施亚军律师。施亚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执业的这几年里,他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能准确把握争议焦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