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通过反诈平台核查收集了大量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2018年开始执业且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的张志来律师,深知证据在这类案件中的重要性。接案后,张志来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凭借其在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是诈骗类经济案件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仔细查阅了包括银行卡开户明细、交易明细等在内的全部侦查卷宗。过去五年间成功办理上百件刑事相关案件的张志来律师清楚,这类案件中被告人的获利情况、到案后的表现等细节往往是影响量刑的关键因素。
张志来律师在阅卷过程中,重点关注了被告人蒋XX的情况。他发现蒋XX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且在公安侦查阶段多次表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在与公诉机关的沟通中,张志来律师提出,蒋XX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社会表现良好,且仅有19岁,小学学历,社会经验浅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执业多年、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的张志来律师依据以往经验强调,蒋XX及家属表示可以按照办案机关要求,随时全部退还违法所得,希望公诉机关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公诉机关初步答复,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但仍维持原量刑建议。张志来律师补充理由,结合他此前办理诈骗类经济案件的经验,指出蒋XX的这些情节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且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体现了其悔罪诚意。最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采纳了张志来律师关于蒋XX坦白、认罪认罚、已缴纳违法所得、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的辩护意见。
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张志来律师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被告人蒋XX争取到了合理的量刑。虽然最终未能完全实现适用缓刑的诉求,但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为被告人减轻了刑罚。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张志来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也为他在该领域的执业轨迹增添了重要的一笔。张志来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高效”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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