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律师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大学,拥有土地资源管理与法学双学位。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超130件,尤其擅长处理合伙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类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案件。他秉持“诚信、专业、尽责”的执业理念,以“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思路处理案件,注重法理与情理结合,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在劳动工伤领域,有这样一起案件。王某某与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内蒙古某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用工单位。2021年11月26日,王某某上班前换衣时突发疾病死亡,人社局认定视同工伤。然而,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且内蒙古某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派遣资质,将王某某二次派遣至内蒙古某特种钢管公司,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杨洋律师精准锁定违法二次派遣核心争议,夯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用工过错完整证据链,有力反驳“无劳动关系”“无过错”等抗辩,全程代理仲裁、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亡待遇91万余元,判令两公司连带担责,最大限度维护了工亡家属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纠纷中,2023年34月,胡某某向俞某某借款,2024年3月14日出具欠条确认欠款62万元,约定分期还款、违约可一次性主张全部欠款,胡某某连带担保,实现债权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胡某某还款部分款项后剩余未还构成违约。杨洋律师精准锁定欠条核心证据,明确借款人违约事实与担保人连带保证责任,清晰核算欠款金额,主张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庭审高效举证质证,应对被告抗辩,推动法院全额支持本金+律师费,并判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帮当事人追回欠款。
土地承包纠纷方面,2024年3月20日,赵某某与武川县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支付定金40万元。涉案土地为村集体土地,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未报备,且赵某某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告发现合同违法后全额退还40万元。赵某某以被告单方违约为由,诉请解除合同、赔偿定金18万元。杨洋律师精准抓住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核心,提出合同无效抗辩,论证定金条款无效,提交类案支撑“同案同判”,有力反驳原告违约主张。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驳回原告18万元赔偿请求。
在面对法律纠纷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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