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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程序与法理,两起刑案实现撤案与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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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1 · 1420人看过
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明月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3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50420131123051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04760467
案例展示:18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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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非法制造枪支案中,面临鉴定结论、查封冻结程序及管辖权等难题,律师巧用程序辩护,最终使案件终止侦查;在信用卡诈骗案里,需界定支付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主观目的认定,律师从法理与情理结合辩护,实现不起诉。
巧用程序与法理,两起刑案实现撤案与不起诉

明月律师自2013年执业于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凭借深厚法学背景与丰富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2019年通过赤峰市律师专业评审委员会刑事专业水平评定后,专注刑事辩护,处理多起复杂案件。

在L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一案中,辩护人接受委托时,L某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且鉴定意见未定论。要察觉鉴定意见可能存在的问题,通常需要经历过类似案件的全程推演。明月律师自2014年加入律所承办各类案件500余件,2019年起办理刑事案件近120起,有大量此类案件的处理经验。她对L某进行全面辅导,要求其关注鉴定检材和结论,若有问题要求重新鉴定。还让L某准备身患癌症的病历,以防止被刑事拘留,因为保持非羁押状态是无罪辩护的基础。

鉴定意见送达后,明月律师根据L某描述,第一时间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她指出某些检材并非L某公司生产且不在扣押物品之列等问题,实际目的是防止对L某采取强制措施。在公安机关侦查出售配件的店铺时,她提出鉴定机构未对扣押配件鉴定,说明L某生产的配件未达枪支配件标准,不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要求退还扣押物品。退还后,又提出L某不构成此罪,公安机关无权冻结其个人账户,应解除冻结。最后,她提出撤销案件建议,指出L某仅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立案机关无管辖权。最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

在XX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一案中,焦点在于使用绑定他人银行卡的支付宝账户进行免密支付是否符合“冒用他人信用卡构成要件,以及刑事立案前超额退赔对案件定性的影响。明月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她提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冒用他人信用卡需以拾得或骗取实体卡片或非法获取信用卡信息资料为前提,本案中XX消费依托支付宝账户,且无非法获取银行卡信息情形,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不成立。同时,强调XX在立案前已完成退赔,无法认定其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且被害人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此外,XX是在校学生,有自首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建议不起诉。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对XX不起诉。

两起案件虽已完结,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对于L某,虽案件终止侦查,但企业经营可能已受到影响;对于XX,不起诉的结果让他免受刑事处罚,但这起案件也给他和身边人敲响了法律警钟,提醒人们要增强法律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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