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原告余X满心欢喜地与湖北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定车合同》,期望能拥有一台符合要求的前置顶自卸翻斗载货汽车。然而,车辆交付时却状况百出,底盘配置不符、整改后仍不合格,且被告拒不提供合格证等合法手续。余X无奈之下,委托了随州地区黎芳律师提起诉讼。
锁定实际责任人
面对被告湖北某公司辩称合同无公章、款项未入公账,并非合同相对方的情况,黎芳律师开始了细致的证据审查工作。她坐在办公桌前,面前堆满了案件资料,仔细地梳理微信聊天记录,逐字逐句地查看每一条对话,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她认真核对付款凭证,查看每一笔款项的流向,确认资金的去向。对于整改沟通记录,她也反复研究,分析其中的关键信息。通过这些努力,成功证明尹X系实际履行方,且以个人名义收款、承诺整改。最终,法院认定尹X为实际合同相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避免了因“找不到公司”而无法获赔的风险。
全面固定证据证明违约
为了证明被告的根本违约行为,黎芳律师引导原告在收车、整改、验收等关键节点留存书面异议,拍照录像,保存微信记录。她耐心地指导原告如何收集和保存证据,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这些证据形成了从“交付不合格—整改方案—整改后仍不合格—拒不提供合格证”的完整证据链条。黎芳律师在审查这些证据时,如同一位严谨的侦探,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为法院认定根本违约提供了坚实依据。
精细化核算损失
原告因被告违约产生了多项实际损失,黎芳律师逐一梳理了保险费、送车费、贷款违约金、锁车宝费用、交通费等十余项损失。她仔细核对每一项费用的付款凭证、贷款合同、违约金扣款记录等,确保每一项损失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在核算过程中,她精确计算每一笔费用,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争取赔偿的细节。最终,法院支持了其中48416.72元,远高于被告提出的“无损失”抗辩,大幅挽回了原告的实际损失。在黎芳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原告无需继续履行,避免了进一步损失,顺利获得退款及赔偿,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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