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承揽合同纠纷的二审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某建材厂与某建设公司霍尔果斯XX公司因工程款结算等问题闹上法庭,一审判决分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并委托了顾建伟律师代理二审。
顾建伟律师2012年开始执业,是新疆秉政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近600件,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公司业务、婚姻纠纷等领域都颇有建树。
回到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法院依据案外人张X签字的结算单,认定欠款161006.6元。分公司认为结算未经授权、部分款项未予抵扣,事实认定错误。顾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证据,提出三项关键上诉理由。他指出张X签字结算属于职务行为,应对分公司发生效力;案外人某公司代为支付的51628元,应在总欠款中扣除;一审判决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并未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范围。二审中,顾律师提交新证据并充分论证,法院最终采纳了他关于代付款抵扣的核心意见。二审法院改判,将应付工程款从161006.6元减为109378元,减少支付51628元,成功为分公司减少了债务。
另一起案件中,曲XX在某能源公司工作近15年,2024年11月,公司强行将他从技术管理岗调至后勤类岗位,工资大幅降低,还收回原岗位打卡权限。曲XX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委托顾建伟律师维权。仲裁阶段,仲裁委支持了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等请求,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一审中,公司称调岗是经营自主权。顾律师则认为公司调岗无关联性、降薪明显、未协商、程序违法,曲XX因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未保障薪酬待遇被迫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应工资及未休年休假工资,还将社保、公积金争议剥离。最终,法院全面采纳顾律师意见,判决公司支付曲XX各项补偿近23万元,并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还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司X某委托顾建伟律师代理。一审中,被告抗辩案涉款项为入股款。顾律师提交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借款20万元。被告不服上诉,顾律师在二审中逐条驳斥其抗辩理由,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原告全额追回借款。
顾建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用专业诠释正义,用诚信打造信誉,为当事人保驾护航”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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